而是嫌弃请来的那些律师没用,不能找到好的辩护理由,不能帮他打动法官和陪审团,还不如让他自己上,自己为自己辩护。
律师们见丁蟹这么想也很无语,他们倒是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可是这位真的肯听么,听了又做到了吗?
说到底,这个官司这么难办的根本还不就在于丁蟹这个当事人本身,别的不说,他但凡“正常”点,不要一上来就直接承认自己打死了方进新,那他们都还可以从失手误杀的方向去辩护。
包括作为直接见证人的方展博他们,就不说他们和死者的关系,就说他们当时年纪还小,这么多年过去了,可能已经记忆模糊,证词并不是完全可信,确立这点,不说完全改变局势,起码也能让当庭不那么偏向于原告方。
还有丁蟹面对罗慧玲的时候,完全是进退失据的奇怪表现,自爆的话、手舞足蹈的样子,都很给他减分。
与之相对,则是方家那些人,他们可能是真情流露,但言谈间老是将自己摆在弱势的位置,分明是在博取法庭内在的同情。
尤其是在这个案子不知道怎么在媒体间爆发出来,吸引了市民舆论的注意后,这一点就变得尤其明显了。
很难说最后的审判会不会受到舆论声浪的影响,但毫无疑问,让舆论中丁家人欺男霸女的恶棍形象——已经宣判的儿子和证据确凿结果已定的父亲,要是深入人心的情况下,法院也无法忽视民意。
说不定最后,可能将丁蟹判处死刑!
那绝对是他们所不能接受的,可又有什么办法能够改变这种局面呢?
最后律师们因为不敢打包票,被丁蟹问得是哑口无言,丁孝蟹他们也不敢反对,在丁蟹的坚持下,大家也只能由得他决定自己去为自己辩护。
当然说是这么说,律师的存在还是有必要的,到法庭上万一出现什么问题,还能帮忙找补一下。
在这期间丁孝蟹当然也注意到了外面股市上的波动,他虽然无法判断那些股票的变动是否与李勇那边有关,但这显然对他们是不利的。
本来按理说,这些事情他应该转告丁蟹,让他自己做决定,毕竟都是他买的,他的钱。
但因为正值官司的关键时刻,为了避免父亲的情绪受到影响,尤其是他接下来的第三次庭审要自己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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