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她性命的刽子手。
他希望她就这么认为。
最好一辈子都这么认为,因为他不配。
陈默垂下眼睫,遮住了眼底那一闪而过的自嘲。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手。
那是一双很漂亮的手。修长,骨节分明。曾经,这双手弹过钢琴,写过诗,也曾在阳光下,牵着妹妹的手,走过长长的街道。
可是现在这双手沾满了鲜血。
那些被傅承煜视为障碍的人,那些被他像清理垃圾一样“处理”掉的人。
他的手上,早就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了。
从他签下那份卖身契,为傅承煜卖命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死了。
死在了那个雨夜。
死在了妹妹的病床前。
他用十年的忠诚,换来了妹妹最后的安宁。可是,代价是他自己的灵魂。
他早就从根上烂透了。
像他这样的人,只配在地狱里,和魔鬼为伍。
而林婷婷……她是干净的。
哪怕,她也是被傅承煜养大的。
哪怕,她身上也背负着傅承煜给的“任务”。
可是,她没有沾过血。
她的手,是干净的。
她的心,也是干净的。
她还会害怕,还会哭泣,还会为了那些无辜的生命而感到痛苦。
她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是一具行尸走肉,而她,是鲜活的生命。
他怎么敢?怎么敢把自己的脏手,伸向那样干净的一朵花?
如果他真的开口,如果他真的告诉傅承煜,他喜欢林婷婷。
以傅承煜那扭曲的性格,他会怎么做?陈默太了解他了。他会笑。会用那种玩味的眼神看着他。然后他会说:“哦?你喜欢她?”
“很简单。”
“我帮你。”
他会让人给林婷婷下药,会让人把她灌醉,会让人把她……送到他的床上。
不,不是“送”。
是“扔”。
像扔一件垃圾,一件玩腻了的玩具,不管林婷婷愿不愿意,不管她会不会崩溃。
在傅承煜眼里,她只是一个物品,一个可以用来收买人心、可以用来控制下属的物品。
如果他开口,他得到的,不会是一个爱人,而是一具……行尸走肉,一个被彻底毁掉的、和他一样的……怪物。
他不想,他真的不想,他宁愿自己痛苦也不愿看到她的眼里,失去那最后一丝光。
所以他不能开口,他只能把这份喜欢,深深地埋在心底。
埋在那片不见天日的、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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