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这些流放旧陶人在山上从事打猎工作。
如果两年后安分守己,没有触犯城中律法,则可以返还三根肉和十斗米。此后回来赶集,交易货物也都要从担保人(城内的亲家)这里走。
宣冲的主要目的是重新确立这些归来的旧陶人与新陶城之间稳定的人际关系。
宣冲娶了娥和她的妹妹,是交了十五条胙肉,和四十五斗粟米,保了其中三个人。
同时让那些娶了内城女子的手下也照办。
当然有些人不愿意,但在宣冲带头「执行神的旨意」后,也都纷纷照做了。
这个「亏本生意」,宣冲是作为统治者角度来做的,而统治者对不稳定的男丁集团最担忧的不是他们「欠钱」,而是他们不准备依靠统治集团准备单干了。
宣冲愿意出这一份维稳的资本,让他们别来破坏陶城现在的发展。
只不过,该如何给他们?
直接平平无奇的让利?那只会让他们更加贪得无厌罢了。
而通过联姻亲属关系给予他们,这才是稳定的办法。前提是他们认可这重姻亲关系,这不,从祭祀前救下后,喂给他们一钵粥的人,就是陶城内姻亲们。
现在给这些外城邦战士的救助并非一次性的,未来天寒或者需要这些城外的人换取工具时,还得通过自家女人寻求帮助。
宣冲很清楚:要压制一群心怀不满的男子,就要用生活的艰难给他们增加负担。
而等到十几年后,等到陶城新的人口增长出来,那时他们年老体衰,那么就大事已定了。
至于另一部分来自其他城邦的俘虏,宣冲在陶文中规定他们是「隶」,他们必须在脖子上挂著「隶」字陶片,陶片有两个,走路时会啪啪作响,如果丢了陶片,那么就要在面上纹上隶的字。
「隶」无需用绳子束缚,但不允许拥有口袋以及陶瓷、骨质的武器。
「隶」在触犯城中法律后有著严苛的肉刑,如果与自己的主家发生冲突,宣冲可不会搞「一起包饺子」式的调解,而是已经做好了镇压的准备。
律法已经有言在先:对于隶敢于犯上!轻则鞭挞并驱逐出城,重则直接送入炉灶中献祭!
律法是要站在统治利益集团层面,而现在宣冲依托的统治集团,就是城市中相关生产技能传承了多代的家庭。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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