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说道,并进一步提出质疑:“况且,公安系统内部也并非没有合适的候选人,为什么要让一位外行来兼任呢?这样的安排,容易引起系统内部的不理解和思想波动。这种抵触情绪的存在,无疑会给后续的工作推进带来不小的阻力,甚至可能形成潜在的障碍,从而不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与高效落实。”
“玄章省长和雷书记分别提出了中肯意见,不过,我的看法可能与两位的不同。由一鸣省长来兼任公安厅长一职,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首先,他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基层经验,对基层的实际情况了如指掌,深刻理解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和最迫切的需求,这种对民情的精准把握,对于公安工作这种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领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基础。其次,在他此前分管农业、水利、环保等工作的过程中,已经充分展现了统筹协调能力和求真务实的扎实作风,这些宝贵的领导素养与工作能力,完全可以迁移并有效应用于情况复杂、任务繁重的公安工作中。第三,当前连续两任公安厅厅长相继出现问题,这深刻揭示了系统内部可能存在着某些深层次的、结构性的问题,亟需一位具备足够魄力、敢于担当负责的同志来牵头进行彻底的整顿与革新。如果仅从本省公安系统内部进行选拔,很可能难以跳出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利益格局和思维定式,也就很难从根本上打破那些积累已久的弊端。而若是从外省调入干部,又必然需要一段不短的适应与熟悉过程,在时间效率上可能不够理想。因此,让一鸣同志这样既胸怀全省发展大局、又对本省具体情况有深刻了解的同志来兼任这一职务,可以说是一个兼顾了多方面考虑的安排:既能确保公安厅工作的平稳过渡与连续性,避免出现大的波动;又能以其相对超脱的视角和坚定的改革决心,有力地推动公安系统的深刻变革与全面进步。”
省纪委书记李诚顺随后发言,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综合以上分析,我个人认为,由一鸣同志来兼任公安厅长这一职务,在现实层面是具备可行性的,也是一个值得认真考虑的选择。”
由于杜家乐书记事先已经与他进行过深入的沟通交流,他此刻自然要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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