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并不是朝着北面去,武家英稍稍的松了口气。
至少,程煜不是一路奔着北门而去,否则,以他的脚程,追上之前那几个锦衣卫并不是什么难事。若是他追上去之后,今晚要来的那些人才到,让那群锦衣卫当中多了个程煜这种帮手,别的不说,突围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而一旦让那些南镇抚司的锦衣卫跑掉了,那今晚这趟差使也就瞒不住了。
既然不是去北门,而那几名锦衣卫显然也知道出了城门,这趟是凶多吉少,那么,他塞给程煜的那个东西,只怕就很关键了。
那或许是可以让程煜足不出城,也能将发生的一切及时传递到需要传递的人手里的方法。
必须找到程煜。
尽快。
…………
程煜出了怡风院之后,回头对门口那名龟奴笑了笑,又抬眼看看楼梯之上。
在这儿当然看不见什么,但程煜依旧觉得有些好笑,又什么比到夜总会遇到自己亲爹更可笑的?那只有遇到自己的老丈人或者女朋友的爹了。
掏出之前裘一男塞给自己的那个东西。
看着指尖的这枚蜡球,程煜轻轻一捏,蜡球便应声而碎。
里边,是一张小小的字条。
字条上一行简单的字迹:东风巷羊皮巷,一长三短。
程煜刚看完,那字条便无火自燃,程煜一松手,很快就烧成了一团灰。
古人密谍的手段也算可以了,至少知道用白磷抹在写好机密信息的字条上,再将字条封在蜡丸当中。这涂了白磷的字条,在蜡丸中当然安全无事,可一旦接触到大量的空气,就会自燃,留给查看字条上信息的人的时间极为有限。
这种传递信息的方式,即便蜡丸落入敌人手里,敌人也很有可能因为不了解字条的特性,捏开之后没有立即查看字条上的信息而导致字条自燃,信息自然也就不回泄露了。
程煜一边琢磨着字条上那十个字的意思,一边缓步前行——这才是阅后即焚啊,字面意思的阅后即焚。
东风巷羊皮巷无疑是低标,大概就是经纬度那种指向吧,换做是普通百姓,或者哪怕是官府以及军汉,都未必能第一时间意识到这两条巷子是个什么意思。
但对于锦衣卫,他们对自己辖地的大街小巷那绝对是如数家珍,熟悉的就跟在自己家院子里溜达一样,所以程煜立刻就意识到,东风巷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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