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摁着他们的手签字画押罢了。
在这种情况下,报上去之后知府肯定是大功一件,不但破获了一个团体盗墓案,而且,事关本朝军人的先祖,指望就此升官加爵不大可能,但一份嘉奖却是少不了的。但这些土耗子,显然就成了隐患,于是乎在流放之前,那五十杖就会打的格外的实在,不把这帮人打掉半条命,知府是绝不会放任他们被押解离开的。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押解那些盗墓贼的官差是不是知府能够干预的,这帮人死在路上的几率可谓大到没边。而如果知府的上级也想要在这份功劳里吃些红利的话,这帮人死在途中,也就成为必然了。
当然,他们死的不算冤,证据虽嫌不足,但罪过是切切实实的,这帮家伙就是最终下墓的那些人。若是有证据,他们还是个死罪。既然黄平说最终连祖先的尸骨都没找到,就意味着这帮人必然不止见了棺椁,还见到了尸体。这也是盗墓者经常干的事情,棺椁里都有重宝,岂能不开棺?一旦开了棺,又怎么可能见不到尸?但是由于大明律的严苛,甚至影响到了后来的大清律,于是盗墓贼就想了个主意,他们拿完棺椁里的陪葬品之后,拆了棺材弃了尸骨,好让官府没有实证。
所以,这帮人按照正常的律法,那就必然是个死罪,死于流放途中,也就是在死前遭了更多的罪而已,但考虑到他们竟然合伙冤枉孙守义,这帮人岂止死有余辜,简直死有余辜。
“若是那帮盗墓贼里还有活着的,只怕你就不会申请调来塔城任小旗,而是调去滇南了吧?”
面对程煜的问题,黄平点了点头:“某只望,能于死前将那腿子和支锅拿获。”
其实说实话,对于这种执念,程煜并不能完全理解,腿子和支锅当然有罪,但按照大明律,这俩人很难被连坐为流放或者死刑,也不过就是几年牢狱之灾罢了。如果换成程煜,他认为自己更该做的,是为自己的那位三品武将的先祖重修祖坟。
或许看出程煜的不解,黄平苦笑道:“程头儿是觉得某本末倒置,为了报仇忘了根本?”
程煜一拱拳,道:“不敢。”
“某何尝不想为先祖重修祖坟?可连尸骨尚且不存,这衣冠冢修了又有什么意义?某寻那腿子与支锅,正是为了替先祖重修祖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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