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问一问的,随后,一问之下,发丘中郎将彻底证实了,这两个土夫子真的就是数百年都难得一见的流窜作案的倒斗者。或许他俩还自我吹嘘,比如说这些年跑过多少地方,挖过多少坟,只可惜从未遇上大墓,是以一直也没发的了财。
那位发丘中郎将听到这些肯定是气不打一处来,鼻子都能给气歪了,这不是废话么,你俩彻彻底底就是个门外汉,真以为盗墓是扛着锄头使劲儿乱刨就能干的啊,像是他们这样东跑西颠的,能挖到大墓的概率根本就是零——甚至于,真让他们狗屎运爆棚遇到大墓了,这俩恐怕早就死在里头了。盗墓是个技术活儿,不是请客吃饭那么简单的。
面对这种货色,发丘中郎将也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当即可能就拔了刀子。
且不说发丘中郎将此行是来寻仇的,肯定带了武功出众的帮手,即便没有帮手,对付两个这种不入流的玩意儿应该也是手拿把掐。
很是简单的,这俩人就命丧于此。
而由于俩人身上带有明显的盗门的印记,是以发丘中郎将还必须处理妥当,于是,剜去这俩人身上留有印记刺青的部位,却又担心被摸金校尉那边从尸体少了两块肉的状况看出其身份,是以就将其抛尸在空置一段时间的何宅,并且找了几条野狗,把它们关在宅子里。那宅子里啥也没有,野狗饿极了,只有两具尸体,它们自然恢复狼性啃食起来。
至于那些野狗是如何从院子里跑出来的,尸体这么快就被官府发现了,孙守义当然猜不出来。不过这也不重要了,因为真的有可能如同程煜所言的那样,当代的发丘中郎将,就在塔城,这两个人,就是死在发丘中郎将的手里。
这种可能性,比这俩人是另两家摸金校尉杀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发丘中郎将是来寻仇的,遇到这俩货,为了确保自己的行踪不会传扬出去,自然是要灭口的。可是说,从这俩人看到发丘中郎将留下的召集人手的暗记之时,他们就注定是个死人了。而摸金校尉那边,似乎并没有什么理由在塔城杀人越货。
或者换个说法,发丘中郎将杀人比摸金校尉杀人更合理。
真若如此,孙守义不禁感到了些许自责,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虽然这俩土夫子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他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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