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一起去,结果程煜只说一个嗯字,他倒是没道理继续往下说了。
就这么跟着程煜往回走,程煜笑了笑,扭脸说:“多两个人也热闹,秋风起正是蟹子肥的时候,你回头拎两串水蟹到我家去。”
苗小乙顿时笑弯了眼角,手舞足蹈的答应下来。
明朝的时候可不像现在,现在的螃蟹是好东西,但那个年代的螃蟹,属于上不了桌的玩意儿,甚至到快解放的时候,下江一带还有人会说出“穷的只好去吃河蟹混个饱”这种气死人不偿命的话。在明朝的时候也是如此,除了最底层的人,是不会有人吃螃蟹这种东西的。
让苗小乙拎两串螃蟹,这就是对他最大的优待,两串螃蟹甭管大小,指定超不过十文钱,那都是乡里的孩子没事干下河自己摸来赚些零花钱的。
可是走了没两步,苗小乙就意识到程煜话里有话,立刻说:“头儿,你说多两个人,你不会想把吴老二也喊过去啵?”
程煜站定脚步,苗小乙和吴桐一直都有些不对付,虽然也谈不上有仇,但这俩人只要一有点什么事就必然会拌嘴,程煜的耳根子也真是有些烦了。
“你不想他去啊?”
苗小乙有心点头,但却瞄了瞄程煜的脸色,见程煜面无表情,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敢表态。
“不想他去也行诶,那晚上的酒钱你出。”
苗小乙一听,赶忙把手摆的跟夏日的蒲扇一般。
明朝基本上没有酒的管制,所以从宫廷到官酿,乃至士大夫阶层的自酿酒、普通市井所酿的私酒,比比皆是。但无论如何,酒比起菜来,都算是贵的,只有自家会酿酒的,才真的敢不把酒钱当回事。
苗小乙家里可没有会酿酒的人,而吴桐家里,本身就是开酒肆的,祖传三代都会酿酒,以前老被人欺负,那些地面上的青皮无赖,往往喝了酒不但不给钱,还借酒撒疯的摔烂了酒器,直到吴桐当上了捕快之后,那些地痞再也不敢上门了,生意才真正的好了起来。可生意好了之后,由于吴家的酒酿的的确是好,本是小酒肆的酒,味道上却赶上了酒楼里的官酿,导致附近一个酒楼想要强买强卖收了吴家所有的酒,价格自然是不及吴家自卖的一半。这事儿,还是程煜去摆平的,酒楼毕竟官营,即便是县官去了也未必好使,但程煜在塔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