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的。
除非那个团练没死,否则这些卷宗里就必然有他那份档案。
但考虑到自己的旗所一定有武家的人,所以程煜必须更小心一些,至少当下不能让那些人知道自己需要的是哪一起案子。所以程煜才让属下搬来三年内所有的命案,这多少可以起到一些烟雾弹的作用。
同时,不允许经历司的人出门,也就自然杜绝了他们将今天的不寻常传递出去的可能性。
至于自己手下的那些校尉,在没有案子的日子里,他们每天就只有下午下值之前需要出门巡一趟街,除此之外,谁要离开旗所,都是需要向上司禀报的。
如今两名小旗都被自己派出去办事了,是以校尉如果要出门,就必然会来跟自己禀报,自己又不让任何人打扰,自然也就不应该有人能离开旗所。
真要是有人离开了,那么那个人也就必然是有问题的,这样也算有助于程煜多揪出两个钉子。
看着眼前那些卷宗,程煜心道,怎么这破事儿搞着搞着,竟然有一种谍战风云的意思了?大家都在斗智斗勇,想尽一切办法都在尝试找出那些卧底在自己身边的人。
似乎又有些像是无间道,明知道警局有卧底,但却暂时无法将其揪出来。
按照案发的时间以及必然是由山城处理的条件,程煜很快就从所有卷宗当中,准确的找到了那个团练的案子。
抽出案卷一看,上边记录的倒是清清楚楚。
正统五年五月初三,山城外往东六十二里处,有乡民汇报村正,说是在路旁见到一具尸体,村正立刻着人报了官。
起初是报到更近一些的水城,盖因那个乡民以及村正都是归水城以下管辖。
水城县丞带着衙役赶到之时,正在勘察周围的情况,同时准备让仵作就地验尸。但却撞见山城的锦衣卫小旗宋某。
宋小旗见出了人命案子,便上前勘验,认出那是山城富商宋家的团练,于是着人去山城县衙报告,同时接手了这起案子。
由于死者确系山城宋家的团练,这一点由随即赶来的宋家庄村勇宋六三证实后,水城县丞将此案移交宋小旗,一行人打马离开。
山城锦衣卫卫所与县衙县丞共同勘验了尸体,再由山城仵作当场验尸,从现场痕迹得出结论,该团练在离开山城之后,遭遇山贼,发生冲突。虽然团练也有些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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