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出门转转,想来自己身上这身明显生人勿近的飞鱼服,走在街上应该没什么不开眼的人会跑来跟自己打招呼吧?
听听街头巷尾的闲话,至少搞清楚现在是个什么年代没什么问题。
出了卫所的门,门外两名值守的校尉看到程煜,赶忙打起精神,纷纷喊着旗总。
程煜也就当是没听见,假作心事重重的样子,快步离开。
出门一看,街道也还真是熟悉的很,这不是塔城还能是哪?
锦衣卫卫所门口这条路,程煜也不知道走过多少回,自然不会看走眼。
手里按着绣春刀的刀柄,程煜压了压大圆帽的帽檐,低着头快步前行。
他知道,就凭自己这身打扮,别说是低头走路,就算是闭着眼往前走,路上也绝对没有人敢被自己撞着。
之前程煜是个捕头,人又随和,所以走在街市之上总有很多人主动跟他打招呼,程头儿程头儿叫得亲切。但现在他的身份是锦衣卫总旗,贯穿整个大明朝,基本上没有哪个老百姓愿意跟锦衣卫打交道,,稍有一点儿不小心,被踹上两脚那都是轻的。
果然,这一路走来,程煜几乎都要走到之前那个任务的程宅所在的巷口了,但凡他经过的地方,人群都会自动噤声自动闪开,给他让出一条足够四抬小轿走过的空间。
看到那条熟悉的巷子,程煜不由得苦笑,心说自己这也是习惯使然,竟然下意识的就想“回家”。
可现在,这巷子里还有没有程宅不好说,即便有,那也应该不是自己的家了吧,毕竟那个富二代的程煜属于另一个任务。
微微苦笑,正打算掉头离开,迎面却走来一人。
“唷,程大爷您今儿下值这么早?这是要回家啊?”
程煜微微抬头一看,毫无疑问并不认识,不过他却迅速的从这人的话里听出了两个要素。
第一,果然,自己依旧姓程,不出意外名字也依旧是程煜,看来这真的是权杖的习惯。
第二,那人说他这是要回家,这似乎说明他在这个任务里的家,也在这个巷子里?
要按照这个逻辑,保不齐程宅还是那个程宅,权杖或许是觉得这样设置比较方便吧。
于是程煜对那人点了点头,沉声道:“回来取些东西。”
“哎哟,您这么大的一位爷,打发手底下回来找安福儿取了便是,何必亲自跑一趟,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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