坖的诏书刚刚下达,督师南京大学士殷士儋就以督师大学士的名义晓谕浙直各州县正印和书院、学堂的教谕、训导等人,要求他们向百姓、生员们解释朝廷政策,告诫他们不要以身试法,要是敢于抗旨甚至是煽动百姓、生员闹事的,朝廷定会严惩、决不轻饶,不仅自己受罚,还要祸及子孙,切莫自误。
同时驻扎在浙直等处的官军也开始密集的操演训练起来,枕戈待旦,严防作乱,在这种情况之下,东南的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朱载坖也将杜太后和李皇后奉请到南京来。
朱载坖到南京来,当然不是为了加点税就了事了,对于东南的金融行业,朱载坖早就有加以控制的心思,这里是大明最繁华的地区,要是不加以管理不仅会使得朝廷损失巨额的税收,还会使得大明存在金融风险,朱载坖认为必须加以管理。
事实上户部尚书刘体乾,少府卿将提督银行事务大臣张守直已经多次向朱载坖上书要求对于民间的钱庄票号加以管理,不能允许他们随意经营了。
朱载坖认为他们的建议是十分中肯的,朱载坖之前就已经命令张守直等人制定相关的条款,用于对这些钱庄、票号等类似于银行的民间组织予以管理。
按照他们制定的则例,对于钱庄票号的管理,第一是限制其放贷利息,不允许他们通过高利贷盘剥百姓,根据张守直等人的商议,认为钱庄、票号放贷的年利率不得超过五分,违者可以到提督银行衙门举报,由提督银行衙门对这些票号进行处罚。
第二是对于票号的征税,对票号的征税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在向朝廷申请新设钱庄票号或者开设新的分店时,要向朝廷缴纳一笔银子,以领取执照,另外就是每年按照其规模的大小,征收定额的税收。
第三就是给这些票号划定红线,不准发行银票等带有货币性质的东西,钱庄、票号所发行的汇票仅能用于异地支取银钱等用途,不准融毁朝廷发行的银钱、制钱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钱庄、票号所收取的民间杂色银两,必须按期缴纳朝廷,兑换银钱,不准私自留存,或者仍然使用银两交易,违者立即取消其资格并且没收资本。
第四就是朝廷在南京、苏州、扬州、淮安、松江、杭州等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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