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军机大臣们讨论之后取自上裁,御批同意之后,将所需要整补的士卒总数交给兵部,兵部确定在各省直和各都司、行都司、留守司征募的士卒数量,与都察院一道派出募兵主事和御史,按照朝廷所制定的募兵则例招募士卒。
招募来的士卒由清军督练总署在各地接受复查无误之后,展开训练,为了训练新兵,朝廷在蓟镇、陕西镇、应天府、广州府、成都府设立练兵司和练兵都指挥使,水师则是在天津和广州设立督练处,负责培训水兵,在经过训练考核之后,由清军督练总署分发官军各部。
通过这种方式,朝廷不必行更戍而有更戍之实,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官军既有战斗力,同时不会出现将校专兵的情况,而同时则是要制定军纪,严肃军纪,朱载坖命令军机处以戚继光当年在蓟镇练兵时的军纪军规为纲要,编定大明水陆二师军纪军规,通行官军各部,对于违犯军纪的,照章惩处,使得官军战斗力得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