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林之令,然不过十中之一耳。商人宁厚值以易粟,无宁垦田以多费,弊所从来久矣。今诚沛下明旨,渐复输粟之规,不十年而旧制可举矣。往土著之民,见种粟之可以永为利也,又争募民以种粟。且商人自置墩台,自联保伍,突有虏犯,人自为战,此不惟有益于盐法,而且有利于屯政;不惟可以助耕,而且可以御虏,计无便于此者。”
御史翁正春也上疏朱载坖:“屯田乃足食足兵之要道,而通商中盐则又所以维持屯田于不坏者也。洪永间纯任此法,所以边困富强不烦转运而蠲租之诏无岁无之,后来屯田盐法渐非其旧而边响不足,军民俱困矣。”
他们认为重新恢复商屯就可以解决河西等处的军储缺乏问题,朱载坖并不是这样看的,首先商屯和朝廷的盐政关系甚大,要是盐法通畅,同时食盐还能够维持较高的价格,朝廷又厉行实物开中的话,商屯确实是一个值得采纳的办法,但是一旦朝廷的政策有所变动,或者是盐法不太通畅,食盐的利润不够高的话,对于商屯来说都会是毁灭性的打击的。
朱载坖为此事和内阁以及户部、司农寺的重臣们还有都察院的堂官们都商量了很久,庞尚鹏等人也都认为商屯现在想要恢复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对于朝廷来说,现在盐政改革的方向是打击私盐,降低食盐价格,这和商屯的方向是相反的,商屯要想能够获利,就是依靠的食盐的暴利,而高盐价并不是现在朝廷的要点,甚至朱载坖也是多次颁布上谕,要求降低食盐价格,使得百姓能够吃上平价食盐,而要想保证商屯的发展,盐商必须在食盐的销售中获取暴利,才有动力在边镇招募百姓,屯垦耕种。
同时兵部也对于此事产生了质疑,因为在之前的商屯中,有允许这些商人们自立墩台的条款,兵部现在不认同这种办法,这些商贾以招募百姓屯垦为名,聚敛百姓,设立墩台,其中是否有亡命之徒,还有卫所的逃亡军士等,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隐患,而且是在朝廷的边镇,对于朝廷来说确实是隐患,所以兵部和户部都认为不应该采取商屯的形式的。
朱载坖也认为部议合适,不过除去商屯之外,那也就只有民屯和军屯,民屯也就是迁移百姓到这些地方去耕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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