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身拉开了距离。”
“刘梦琳见状后,立即挡在了她的身前,并要求彭岩马上离开,否则就会报警。”
“由于动静比较大,一下子就吸引了周围其他人的注意。”
“本案其余几个嫌疑人,此时也围了上来。”
“彭岩感觉自己丢了‘面子’,便开始大声的造谣、污蔑.......说裴知意和刘梦琳两人,都是出来卖的。”
“之前他就点过一次。”
“刘梦琳很生气,反骂对方.....他才是出来‘卖’的,全家都是靠着‘卖’才有饭吃的。”
“就在这个时候,彭珂二话不说,直接上来打了刘梦琳一个巴掌,接着连续挥拳击打。”
“裴知意见到表姐吃亏,马上伸手阻拦。”
“而彭岩、朱越两人见状,同样上前动起了手。”
“在将两人都打倒在地,失去反抗能力后,他们依旧没有停手。”
“要不是其余几个同伴硬拉着,彭岩都差点举起椅子砸下去了。”
“最后的结果.....裴知意轻微伤、刘梦琳轻伤二级。”
“白警官,我说的这些,与您所调查的事实,是否存在出入?”
白涛沉吟道:“除了一些‘语言’部分之外,大致脉络上没有什么出入。”
作为办案蜀黍,他肯定得客观一点。
事实怎么样就是怎么样!!
“好,请问白警官,案发所在地,电影院大厅休息区.....是否属于法定的7类23种,文化娱乐类‘公共场所’?”
“是的.....”
白涛瞬间皱起了眉头。
这个问题一出,他隐隐猜到金胜想要干嘛了。
“那根据您的调查,双方之前认识吗?或者说....有过交集吗?”
“没有!”
“案发起因,是否由彭岩搭讪引起,彭珂动手导致恶化?”
“对.....”
听完这三个回答,金胜脸上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容。
“主观上.....彭岩在公共场所,向‘陌生人’搭讪,被拒后,开始逞强耍横、发泄情绪,公然造谣侮辱他人,随意动手打人。”
“属于典型的‘借故生非’,具备直接故意。”
“客观上.....其行为,导致了1人轻伤、1人轻微伤。”
“根据司法解释,这样的伤情标准,已经达到了‘随意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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