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鉴于以上三点,我现以书面形式,正式对负责办案的蜀黍提出控诉,并请求检察署尽快介入监督、保障我方当事人牛犇的人身安全,以及相应的合法权益。”
“根据京都最高检察署与治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当律师提出控诉的内容,涉及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伪造或隐匿证据....等严重违法行为时,检察机关需立即启动专项调查程序。”
“并要求治安机关书面说明情况、调取执法记录仪视频、讯问笔录...等等证据,予以查证。”
“如属实,则触发正式立案监督程序。”
随着刘少波的话音落下,罗红梅早已眉头紧锁。
这下难搞了。
之前还说的过去,完全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诉求不过是蜀黍违规,不让他见当事人。
只要达成就好。
可现在这么一补充,正如刘少波说的那些法律法规,算是直接压到了两个部门的‘红线’上。
检察署一旦处理不好,事后被追究起来,责任同样小不到哪里去。
罗红梅有点头疼。
本地律师还好,羁绊比较多,随随便便都有办法转圜。
可刘少波这个从魔都空降的.......就好比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孙猴子。
没有约束、毫无顾忌,闹个天翻地覆,他爽了,拍拍屁股走人,留下一片的狼藉。
不过眼下,还得先应付过去再说。
罗红梅暗暗打定了主意。
随即脸上一正,带着股隐隐的凝重。
“如果一切都如你所说的话,那治安方面确实涉及了严重的违规问题。”
“可刘律师,我也不瞒你......”
“之前在其它案子上,我跟刑侦大队的侯队长接触过几次,他的办事风格挺严谨的。”
“按理说,不应该会出这种事情啊!”
“怎么这次......”
刘少波立马接话道:“罗主任,任何事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人也一样。”
“敢如此肆无忌惮,视‘法律法规’如无物,里面肯定存在着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
“治安那边立案侦查用的罪名是.....合同诈骗。”
“可经我了解,无论事实、还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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