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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无效,法律不支持。
牛犇回到店里,先对车辆再次进行了查档,确认目前并未被‘查封’后,立马联系了一个专门收‘黑车’的渠道商。
以9万块的低价,把这辆2020款的奔驰E300给处理掉了。
原本车主签订的协议、借条.....当然也全部交给了对方。
收购商拿到车后,以10万块的价格,卖到了荆州另一家商人手中。
今年9月中旬,这辆车又被11万卖到了贵省这边。
车行又以12.5万,把车子卖给眼下‘涉案’所在县城的一个人。
然而没过多久,在10月底的时候,这辆奔驰E300被抵押权所在金融机构的清收队给发现了。
不出意外,趁着‘撩人的夜色’,悄悄给拖走了。
等车主第二天醒来发现再报蜀黍,车子早已上了板车,连夜拖出了省。
只要速度快,谁都拦不住。
最后蜀黍联系到板车司机,得到雇主手机号码。
打过去就一个回答......这辆车贷款未结清,绿本本抵押权信息栏上,清清楚楚写着‘某某’融资公司。
原车主签署的合同上,也同样有明确条款规定。
只要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车款,经通知、催收后无效的,公司便可以行使抵押权,将车辆拖回处理。
要有什么问题,麻烦联系公司法务,会有专人来协助。
哪怕你是蜀黍又能怎么样,有本事跨省来查扣车辆。
明明白白告诉你,什么才叫做.....鞭长莫及。
当然,如果发现及时的话。
车子便绝对拖不走。
蜀黍会先行扣押。
而最后花12.5万买车的人,硬生生吃了这么大一个哑巴亏,肯定不愿意啊!
也不想想。
敢买这种‘债权’车开的人,又岂会是什么简单人物。
结果......就演变成了今天这个局面。
一环一环往上套,最后跑到魔都把‘牛犇’拉了回去。
给出的说法是.....涉嫌合同诈骗。
明明知道自己对这种‘二次抵押’的车辆无权处分,仍选择隐瞒真相,转嫁风险,获取钱财。
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金胜听完刘少波的讲述后,给出了一个评价。
牵强、太特么牵强了。
顶天一个普通民事纠纷,却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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