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第二:周海峰和他的妻子李金曼,于2023年4月份协议离婚。”
“上面约定,所有债务都由周海峰一人承担。”
“并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以及所有资产。”
“包括市区一套处于‘按揭中’的商品房、一辆同样‘分期贷款’的奥迪Q5越野车。”
“而实际上,当时的周海峰,正处于岌岌可危状态。”
“农商行,个人纯信用贷款29.9万。”
“泰荣银行,2020年10月份,由周文军担保,金额60万。”
“联合银行,2021年7月份,由周海波担保,金额50万。”
“民太银行,2022年5月份,由周文丽担保,金额同样50万。”
“网贷、信用卡,加起来差不多70万左右。”
“民间借款数额不详。”
“据我所知,两人虽然解除了法定关系,可事实上,仍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因此.....这是一个很典型的通过离婚,逃避夫妻共同债务,换取资产保留的行为方式。”
“而在这种情况下,周海峰依然虚构事实,骗取我父亲为他担保。”
“这个目的性,不言而喻了吧!”
问句一出,就连董红兵都不由得点了下头。
这种牺牲一个人,保全一家人的情况,他不说在办案中了,就是现实生活中都见识过不少。
经典老套路。
可惜周海峰学艺不精,留下的小辫子太多。
如果由金胜来操作,绝对能保证万无一失,谁都没辙。
最简单的方法,进行二次抵押贷款,把得来的钱转为现金,交给老婆。
并在离婚协议上注明,该房子的负债超出其实际价值,周海峰放弃分割,后续也不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等过了一个月,完成所有离婚、按揭变更手续后,再由李金曼出面归还二次贷款,保留还款凭证。
最多损失两个月利息,但夫妻共同财产却没了。
合情、合理、合法。
(其它复杂点的套路就不说了,免得教坏小朋友。)
这时候,马正宏开口帮腔了。
“诈骗罪,其核心要点还是有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我们法院在处理的时候,一般得看几个阶段的情况。”
“第一,实施欺骗行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