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家帮父兄们进行秋收。但刘季哪里会秋收呢,只是带着一帮小兄弟在乡里鬼混,到了吃饭的点,就带着这帮兄弟回家吃饭。
刘季的两个兄长刘伯和刘仲都成了家,生了子,成为独立的农夫,分家单过。大哥刘伯成家生子后不久,就病逝了。大嫂没有改嫁,留在刘家抚养儿子,刘伯的那份田产就划在大嫂的名下。大嫂无力耕种,事实上是由老二刘仲耕种。
刘仲种田是一把好手,他不仅承担了大哥家的份田,连刘太公的份田也都承担起来,是家里的顶梁柱,每天都在要地里从早忙到晚。刘季不务农事,天天和乡里的一帮少年闲混,还带他们到家里来吃饭,刘太公没少责骂他,要他多为二哥分担些家事。
刘家从法律上说现在是三家。刘季带少年回家吃饭,太公、大哥、二哥家里都去。太公、二哥家还好一点,大嫂对刘季很是看不上眼,特别对他带闲人到家里吃饭很不满。有一次,到了吃饭的时候,她和儿子早早地把饭吃了,等刘季他们到了后,大嫂就用勺使劲地刮着鼎,对儿子道:“无粥矣,无粥矣!”刘季明白了大嫂的心思,带着这帮兄弟转到二哥家,从此再也不去大嫂家了。
过了十月望日,刑徒们集中起来,背好冬衣和简单的行囊,刘季也背上行囊,带着剑,押送着这七十人踏上去往咸阳的道路。每天刘季按程行路,到了时间就进入驿站歇息。驿站则按节符标明的标准,供应他们食宿。刘季是吏员,接待的标准是每天一斗糙米,一份菜羹,十一分之一升盐;刑徒的定量就更简单了,只有三分之二斗糙米。这些定量要分作两餐,晚上入住后吃一顿晚餐,第二天晨起吃一顿早餐。然后上路,到下一个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