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
肖家人不傻,就算再不甘心再不愿意,也只能捏着鼻子同意和沈黎退婚,另娶孙梦瑶。
这年代退婚,只要有见证人,口头说下就行。
可沈黎怕日后有麻烦,还是手写了退婚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按手印。
公安同志作为见证人,也签了字,摁了手印。
退婚书拿到手,沈黎看着肖家人,以通知的口吻道:
“我的东西我要全部带走。”
那些东西虽然都被她收进了空间,但也得过下明路。
“不……”
肖建国想说“不能带走”,可在看到周围人以及两个公安那鄙夷的眼神后,他默默的闭了嘴。
有人实在看不过去,不屑的道:
“婚都退了,人家带走自己的东西有问题吗?难道要留给你不成?”
肖建国有什么理由反对?
真是够不要脸的。
见没人再说什么,沈黎抬步准备回去收拾东西。
这时,一个公安开口道:
“等等,我想了解一下,火是怎么烧起来的?又是谁最先发现的?”
他可没有忘记他们此行的目的。
他们之所以会过来,也是看到这边着了火,过来查看情况的,没想到会碰到有人在搞破鞋,这才耽误了一下。
见公安同志问起,众人纷纷摇头道:
“不知道,我是听见有人喊着火了才起来的。”
“我是听见敲盆声起来的。”
“我也是听见喊声,才爬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