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继续往下推。
其一,关于职工安置的顺序问题。“目前各地改制方案多为资产处置先行,安置方案后补。
此做法虽有节约时间之考虑,但在实际操作中易引发职工抵触。
建议调整顺序:将职工安置方案的公示与确认,置于资产处置之前。
待安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再启动资产评估与处置程序。”
顺序调整是基本原则。
工人在签字之前,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能拿到多少钱,能转到什么岗位,社保由谁接续。
安置方案不明确,改制方案不能启动。这应该作为一条硬性规定写进改制的程序里。
他写完这一段,把笔放下,靠在椅背上。窗外有鸽子飞过,翅膀扑棱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他看着那几行字,心里在想一个问题。这个做法在九十年代中期没有任何先例,也没有任何文件支持。
他说让安置方案走在资产处置前面,等于是把整个改制的顺序倒过来了。
但他在前世见过太多次了。资产处置先走,安置方案后补,结果资产被处置完了,安置的钱没了着落,工人什么也拿不到。
如果顺序反过来,安置方案先确认了,钱先留住了,资产处置的收益就没那么容易被人转移走。
这不是技术问题,这是顺序问题。
他拿起笔,继续往下写。
其二,关于资产处置的透明度问题。
“建议在改制过程中引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估报告须在企业内部公开,接受职工代表监督。
资产处置方案须经职代会表决,反对票超过一定比例,则不得启动处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