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开起诉,异地开庭后最终判决,罗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私藏枪支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孔祥礼,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非法收受财物且数额巨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他嘉南市的违法违纪官员以及罗昶集团的犯罪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不等。
原嘉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云翼,利用权力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没收违法所得财物,但因自首情节以及有重大立功表现、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工作,依法获得减刑,最终判决刘云翼,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