腻,品质上乘,只是耗费甚巨。
在山东某些区域,最初得先清洗被盐分浸透的土壤,才能提取出可用的盐料,之后还需运往二十里外的内陆进行煎制——沿海地带缺乏柴薪,无法就地加工,整个流程耗费巨大,极不划算。
而在山西河东一带,盐则直接从湖泊中捞取。
因湖水盐分极高,每逢夏季,盐粒便自然析出结晶,工人只需简单采收即可。
至于四川与云南,则依赖盐井汲取卤水制盐。
明朝官府沿袭元代旧制,将各地产盐区划为专属辖区,严禁跨区贩运,违者重罚。
由此带来的难题在于,正府财政支出的大头,并非来自盐本身的生产成本,而是遍及南北的长途运输开销。
民间想要经营盐业,必须先向官府申领“盐引”——一种合法贩盐的凭证。
但早期盐引极为稀缺,价值高昂,几乎等同于硬通货。
随着时间推移,北方边疆逐渐出现粮荒。
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军屯体系逐步瓦解,士兵耕种所得微薄,难以自给。
朝廷不得不亲自承担边军的粮饷供应,可随之而来的,仍是那沉重的运输负担——将粮食从湖广、两淮等地运至九边防线,路途遥远,耗费惊人。
明太祖朱元璋于是提出一项对策——“开中制”。
说白了,就是商人若愿将粮食运往边关供给驻军,官府便以盐引作为回报。
军队验收后开具勘合,商人凭此单据回京换取盐引,进而合法贩盐。
盐业利润之丰厚,不言而喻。
因此,开中制一推行,边疆缺粮的局面迅速缓解。
然而两个甲子过去,历经百年变迁,这一制度已然名存实亡。
为何?因为商人拿着勘合却换不到盐。
根源何在?朝廷滥发盐引,再加上藩王、外戚、权贵层层截留,就连当今弘治皇帝也常以赏赐之名随意授予盐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