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成本大减,盐价下降,百姓得益,税收也回升了。
不过,本可只手遮天、从“浮费与摊补”中肆意取利的总商们,却因此大受打击。清朝文人笔记中有记载:道光年间,因陶澍改纲盐法为票盐法,“扬商已穷困”。扬州,这座数百年来极端依赖盐商巨额财富支撑的商业都会,似乎窥见了它繁华的尽头。
但细心考察当年实情,“扬商已穷困”并非陶澍改革的结果,反而正是其诱因。早在乾隆晚期,即18世纪末,两淮食盐专卖制度已步履艰难,因官盐价高滞销,私盐日益猖獗,盐商人数锐减。乾隆六十年(1795年),淮北盐区原有的20家运商只剩下12家,连年迈的乾隆皇帝本人,对淮盐销量持续下降,也感到忧心忡忡。
更早之前的1789年,历任“首总”(首席总商)多年的扬州盐商一代巨富、乾隆爷的“布衣之交”江春,在贫困潦倒中黯然辞世,已传出两淮盐业与扬州繁华终将衰落的最初信号了(详见2014年1月20日D7版《富甲天下“八总商”》)。
成也淮盐败也淮盐
江春晚年家业衰败,原因很多,但长年接待皇帝下江南的铺张靡费,无穷无尽的报效捐输,应是其中的关键。据现代学者研究,乾隆朝前期,即1738年至1771年之间,商人报效朝廷不到1000万两银子;到了乾隆后期及嘉庆初年,即1773年至1804年间,报效额增加到接近2700万两。
富甲天下的扬州盐商,自然是商人报效的主力,为了好大喜功的乾隆爷顺利完成“十全武功”,他们可谓竭尽心力。加上那些年苗民、白莲教相继起义,两淮地区水旱灾害频生,为应付激增的军费开支,以及灾后重建、兴修水利,从中央到地方,都紧盯着扬州盐商们看上去鼓鼓的钱袋子。
官府仍把扬州盐商当作没有额度限制的“提款机”之时,两淮盐业的危机全面爆发。道光二年(1822年),江春之后最有权势的“首总”黄至筠,遭到出身盐商世家的大学士曹振镛告御状,指其涉嫌贪污腐败,对属下盐商过分摊派及强行借贷。手眼通天的黄氏虽然最终逃脱了惩罚,但此事已成人尽皆知的丑闻。同一年夏天,自两淮运抵汉口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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