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露出微笑:
“呵呵,易中海,下次再犯到我手里,可就没这么好运了!”
PS:感觉大家都把那个年代有些妖魔化了。
冒充军烈属这个罪名,要看其危害情况来判断。
并不是一刀切,直接吃花生米。
我查了资料,聋老太太这种混吃混喝的也就几个月的劳动改造就完了。
当然,我之前也说过,那个年代法律不健全,很多地方实行“人治”。
换个地方,枪毙老聋子也不稀奇!
请读者老爷理性看待,一切都是剧情需要!
谢谢!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