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行人一看就懂的方式。
“可是,大哥,那些刺青都被割掉了,又被野狗咬成那样,你又是怎么能肯定那俩人是土夫子呢?”
“首先,是身材原因,土夫子的双臂膂力过人,毕竟是经常做大面积挖掘工作的,遇到地宫还得搬动石块,他们发力的方式跟普通壮汉或者练家子不同,是以他们的胳膊多少都有些变形走样,你看不出来,但我一看便知。其次呢,就是我刚才说过,倒斗的人,他们几乎不愿意跟盗门任何人合作,只是自己成群结党,所以,他们虽然跟南方盗门的人同样刺青,但刺青的位置却略微有些不同。大致的都是右胸和左臂,但是高低方面,跟盗门中其他人略有不同。这一点,就连盗门中人看了,也未必能分得出来,但你哥哥我是摸金校尉的后代,所以……”
程煜暗暗的翻了个白眼,心道这特么是值得骄傲的事儿么?要不要我再夸你几句?
“如果只是一具尸体,又被野狗啃成那样,我也不敢打包票。但有两具,就可以相互比较一番,自然就能得出那两处刺青原本的位置,是以我也就能看出这二人的身份必然是南方盗门的土夫子。”
程煜当然不会怀疑什么,他看着孙守义说:“所以说,这俩人跟你怎么也会有些关系吧。”
孙守义满脸苦笑,说:“我的程老弟诶,这俩人一看就死了至少三天了,我昨天中午才回到塔城,你告诉我,我要怎么跟这俩人扯上关系?”
程煜摆摆手,说:“我不是说人是你和王雨燕杀的,但这俩人肯定不是本地人,甚至不是周近几个县的,这一点没问题吧?”
“这俩是湖广的,当然不会是我们附近的,远着呢。”
“塔城一贯太平,又怎么会有土夫子跑来呢?就算是要刨坟掘墓,他俩跑城里来干嘛?你别跟我说这俩土夫子是进城找客栈投宿的。所以,他俩进城就只有两种可能,那就是已经得手了要进城销赃,又或者是进城跟什么人见面。而如果是得手了要销赃,似乎看起来比较容易产生黑吃黑的事情,可这俩在塔城人生地不熟的,为什么要在这里销赃呢?这不是给自己找事儿么?如果是我,在城外顺利的完成了一次盗墓工作,我肯定带着那些值钱的玩意儿回我熟悉的地方,找熟悉的人帮我卖掉。这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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