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用用。
战马的极速能达到每小时六十公里以上,但那就是短途冲刺的速度,长途奔袭肯定不可能这样。像是这种一跑一百公里左右的,寻常家养马匹需要五六个小时才能跑完,但战马只需三个小时,也即一个半时辰。
程煜只觉得自己在马背上被颠的都快要散架了,足足三个小时过去,好在已经看见了山城的城门。
远远的,山城的守军看到远方有奔马袭来,跟塔城那几个军汉一样,顿时如临大敌的举起了手中的长矛,城楼上的哨官更是挥舞着营兵的旗帜,手里举着一个铜制的喊话喇叭。
“来者何人,速速下马,再敢靠近,弓箭手准备!”
眼看着城楼上十余名弓箭手早已张弓搭箭,对准了七人七马奔来的方向,那簇新的箭头,在阳光下闪耀着冰冷的光芒。
程煜在马上挺直了腰杆,呛啷一声,腰间的绣春刀早已出鞘,那足足三尺长的刀身,同样在阳光下闪耀着寒冷的光辉,比起那些箭簇,有过之而无不及。
绣春刀的样式,在明朝极为特殊,可以说,只要是官员、军人或者差役,只要是跟大明朝廷有关系的工作人员,都不可能认不出绣春刀的样式来。
“锦衣卫办案,各位营兵兄弟劳烦让道。”
程煜在空中一挥那样式奇特的绣春刀,口中也高呼了一声。
城下的营兵还听得不算太清楚,但城门上的营兵却是听得真真切切。
待到七人七骑近些,城楼上的哨官看的真切,确实是都穿着飞鱼服戴着大圆帽的锦衣卫,领头之人穿的是黑袍,那说明是总旗,手中却是一把绣春刀……
整个大明有多少总旗够资格佩戴绣春刀,这名哨官不清楚,但这广府地界之上,乃至整个湖广河南地区,怕是也都只有程煜一人。
黑色飞鱼服,绣春刀,这几乎就是程煜的代名词。
眼看是自家顶头上司的发小总角好友,哨官赶忙冲着城下喊话,让他们让开城门,任由程煜等人纵马而入。
城门前排队循序想要进城的百姓,只感觉到大风吹过,漫天黄沙,而后便只听见战鼓一般的马蹄声,数人数骑从他们身旁呼啸而过。待到尘埃落定时,早已看不见半个人影。
程煜带着六名校尉一路疾驰,虽然山城城内的路没有塔城那么熟悉,但原本的那个程煜显然也来过这边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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