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还可以卖了变现,估计怎么也能值个二两三两。爹要是觉得价格还是不满意,我就回了他去,让他们另寻买家吧。”
“回什么回,我刚才是在想这宅子为啥卖的这么便宜,我又不是傻,三十两都不到买这么大的院子,我能有什么不满意的。事不宜迟,免得夜长梦多,你这就带着银子去,把约书给我签了,再把地契房契都给我拿回来。”
说完,程煜像是轰耗子似的把安福儿轰了出去。
“爹,你先让我进去,我得到账上支钱啊,我袋里可拿不出二十多两银子来。”
“你不会把牙人喊回家来啊?直接带到约书,签完就把钱。”
安福儿没了声音,程煜揩了揩脸,也就回到屋中躺下。
六天时间,这个任务基本上就算是完成了,现在就只能看锦衣卫的行动速度了。不过以历史上的锦衣卫,他们行动起来也不过就是顷刻之事,最主要是受限于消息的传递,若是有现代的手机,那基本上就是这边刚从黄平家中拿到名单,另一边就可以直接动手了,毕竟费林跟百户汇报,百户再汇报到千户那边,直至千户上报到指挥使那里,基本上也用不了半小时,都是电话汇报。最能被耽搁的,大概也就是指挥使会召集所有在京的千户开个会,分配一下任务,然后就可以各行各事了。
像是这种事,锦衣卫绝对是有擅专的权限的,由于这其中甚至不牵涉任何有品秩的官员,是以连跟皇帝通气都免了,直接行动就行。
但这毕竟是大明朝,费林那边上报到百户需要时间,百户到千户也需要时间,千户再报给指挥使,指挥使决定之后再逐级传递,最终由各地的总旗带着小旗和校尉去执行,最少最少怕是也得好几天才能完成这个流程。
所以,程煜估摸着自己还能悠闲的在这大明的塔城县,过上几天混吃等死的日子,只等任务系统里的任务提交按钮变成可以点击的颜色,那么这次的任务就彻底宣告结束了。
最长也不会超过半个月吧,毕竟锦衣卫可算是大明朝最为雷令风行的机构了,除了信息传递费时过长没办法之外,锦衣卫的办事效率,可比现在的官老爷们有效的多了。
这么算起来,程煜应该可以赶在四分之一的任务时长过去之前完成这次的高级任务,那就是四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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